113-2學年度碩博學位考試相關申請,請於114/04/30(三)前繳交申請資料,並同時於「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系統」完成申請,兩者均完備後才算申請完成,請務必於規定時間內繳交,以利後續之相關作業,逾期恕不受理。
一、學位口試系統填報
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網」→點選「教務相關」→點選「學位考試申請系統」(**系統於4/30關閉)
1. 填寫「學位口試申請」:填寫完畢並送出和列印。(請先給指導教授簽名)
(畢業年月:如果這學期要辦畢業離校的,請選11406。如果僅要口試不辦離校,請選僅口試)
2. 填寫「口委資料」:填寫完畢並送出和列印。(請先給指導教授簽名)
※「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系統」:請參考碩博生操作手冊→ https://reurl.cc/RqneMx
二、學位考試繳交文件(紙本文件繳交)
1. 學位考試申請書(請從「學位考試申請系統」印出)
2. 學位考試委員名單(請從「學位考試申請系統」印出)
3. 歷年成績單及本學期選課單(本學期無選課者免附)
4.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課證明(6小時)
5. 英語能力畢業門檻證明(辦離校時繳交,在職專班免附)
6. 學位論文學術倫理聲明書(請從https://www.glis.ntnu.edu.tw/index.php/downs/ 下載表格填寫)
7. 線上剽竊系統之論文原創性報告(論文定稿後繳交)
註:畢業申請
學位考試申請已於上學期(或之前)口試完畢但未離校者,如欲於113-2學年度辦理離校,請務必進「學位考試申請系統」填報「畢業申請」。
注意事項:
- 口試前,請先將論文電子檔mail至yclan@ntnu.edu.tw,以便領取口試邀請函及安排口試場地。領取口試邀請函後,請將口試邀請函連同口試本郵寄給口試委員。
- 論文封面格式、封面顏色及其他相關規範等,請見:https://www.glis.ntnu.edu.tw/index.php/downs/
- 口試需於114/07/31(四)以前辦理完畢。
- 論文最後定稿繳交期限為114/08/18(一)下午5時止,請畢業學生依期限辦理畢業離校手續。
- 畢業生服務資訊入口網開放及領取證書起始日為114/06/03(二)上午9時起。
- 113-2學年度研究所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項、相關畢業離校流程及領證時間、地點公告於教務處綱頁【畢業】專區,敬請查閱。
- 按本校行事曆114/06/09(一)暑假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