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生活助學金(第一類)申請資訊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公告:

為獎助本校經濟弱勢學生,惠請符合資格學生於113年1月11日至2月23日17時申請旨揭助學金。

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與申請相關資訊請參見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助學金/生活助學金網頁(https://reurl.cc/r5VNj1)。

檢附資料

  • 可採郵寄繳件(須於申請截止日前送達),地址:106209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收件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活輔導組,註明:申請生活助學金
  • 第一類:
  • 1.生活助學金第一類申請表
  • 2.112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或成績證明(GPA 1.70以上 )
  • 3.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含父母與本人)(112學年度第1學期已申請並審核通過者免繳),由父親或母親之單方監護者,須提供本生活助學金申請期間內之戶籍謄本正本(含記事)。
  • 4.父母與本人之「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申請資格:家庭年所得未達新臺幣70萬元且利息所得未超過2萬元),112學年度第1學期已申請並審核通過者免繳。 (樣張參考)。
  • 5.其他:無法提供第3-4項資料之僑外生,請再檢附個人報告與相關證明、導師推薦函,並請系所專責導師與主任/所長簽章(列該學制最後順位,境外生另請加會國際事務處)。(個人報告範例)
  • ** 已檢具1至4項資料者,申請表請簽名後,直接送交或郵寄至生活輔導組審核(免送系所專責導師與主任/所長簽章)。

線上申請

校務行政入口點選〔學雜費繳費系統〕-學雜費_學務(正式)-〔生活助學金申請〕–新增–儲存–列印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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