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學生參與英文能力檢定考試獎勵(111-1學期申請期限:111/11/1至11/30止)

本校學生參與英文能力檢定考試獎勵
111-1學期申請期限:1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
【申請須知】
壹、 補助對象
本校日間學制大學部及碩、博士班學生於在學期間(新生自入學當年度8月1日起算)參加多益、托福、雅思、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 英國劍橋大學國際英文認證等英文相關檢定考試並達CEFR B2獎勵標準者。
貳、 補助須知
一、補助對象係針對參加上述英文能力檢定考試達CEFR B2者。參加其他英文標準化能力檢定考試者需由共同教育委員會外文教育組審查、核定是否符合獎勵補助。
二、每人於在學期間以獲得乙次獎勵為限。
三、本校學生獎勵檢定考試之成績標準及補助金額如附件一。
四、本校提供之免費多益測驗(包含聽讀說寫)不可申請此項獎勵要點。
參、 申請須知
一、 申請文件:
(一) 英語能力檢定測驗費用獎勵申請表(附件二)
(二) 學生證正本與影本(正本於驗證後歸還)
(三) 英語檢定考試報名繳費收據
(四) 英語能力檢定證書或成績單正本與影本(正本於驗證後歸還)
(五) 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二、 若英語能力檢定證書或成績單所載姓名為英文者,應另檢附足資證明英文姓名之證件(如護照等)以供驗證。
三、 申請期限:111-1學期申請期限:1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
四、以上資料以紙本資料為主,若為電子成績單或證書,請列印下來,並於繳交申請表時現場登入考試網站供查核。
五、欲申請本獎勵之學生,請備妥以上文件,並於申請期限內繳交至共同教育委員會外文教育組(行政大樓二樓通識教育中心)。
六、審查結果:將於12月底公布於外文教育組網站,匯款作業將於審查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完成,不另行通知。
  • Post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