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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規章│非本科系畢業生入學補修學分│校際選課│修業流程
碩士班 修業規章
100.4.6 99學年第二學期第二次所務會議 修訂
101.5.2 100學年第二學期第三次所務會議 修訂
本所碩士班研究生畢業要求如下,通過畢業要求者,授與圖書資訊學碩士(Master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tudies;簡稱 MLIS)。
| 入學年度 |
畢業資格審查內容 |
| 101學年 |
- 修畢本所規定之學分且成績及格。
本所研究生至少需修滿27學分,其中應包括本所規定必修科目:圖書資訊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法,且須於畢業前修習統計學。論文不計學分。
- 通過論文計畫口試。
- 提學位口試前應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或TOEFL-CBT:180分以上或TOEFL-IBT:65分以上或多益680分以上。
- 通過學位論文口試。
- 畢業前投稿至國內外圖書資訊相關領域等具審查制度之期刊或研討會論文(可與指導教授共同發表)。惟合著論文一篇僅能抵一人之畢業資格。
- 各學期操行成績均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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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學年 |
- 修畢本所規定之學分且成績及格。
本所研究生至少需修滿30學分,其中應包括本所規定必修科目:圖書資訊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法,且須於畢業前修習統計學。論文不計學分。
- 通過論文計畫口試。
- 提學位口試前應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或TOEFL-CBT:180分以上或TOEFL-IBT:65分以上或多益680分以上。
- 通過學位論文口試。
- 畢業前投稿至國內外圖書資訊相關領域等具審查制度之期刊或研討會論文(可與指導教授共同發表)。惟合著論文一篇僅能抵一人之畢業資格。
- 各學期操行成績均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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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學年 |
- 修畢本所規定之學分且成績及格。
本所研究生至少需修滿30學分,其中應包括本所規定必修科目:圖書資訊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法,且須於畢業前修習統計學。論文不計學分。
- 通過資格考試。
研究生修業滿一年以上,且修畢本所必修課程,可就下列資格考試方式擇一,並於學位口試前完成:
- (1) 通過《圖書資訊學研究》及《研究方法》兩科學科考試。
- (2) 發表學術論文一篇。發表刊物範圍包括國外期刊、「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臺灣師大)、「教育資料與圖書館學」(淡江資圖)、「圖書資訊學研究」(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圖書資訊學刊」(台大圖資)等及具審查制度之研討會論文。
- (3) 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或托福213分以上、多益680分以上(以5年內的證明為限),並於畢業前將論文改寫後投稿(需與指導教授共同具名)
- 通過論文計畫口試。
- 通過學位論文口試。
- 各學期操行成績均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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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學年
及以前 |
- 修畢本所規定之學分且成績及格。
本所研究生至少需修滿30學分,其中應包括本所規定必修科目:圖書資訊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法,且須於畢業前修習統計學。論文不計學分。
- 通過資格考試。
研究生修業滿一年以上,且修畢本所必修課程,可就下列資格考試方式擇一:
- (1) 通過《圖書資訊學研究》及《研究方法》兩科學科考試。
- (2) 發表學術論文一篇。發表刊物範圍包括國外期刊、「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臺灣師大)、「教育資料與圖書館學」(淡江資圖)、「圖書資訊學研究」(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圖書資訊學刊」(台大圖資)、「資訊傳播與圖書館學」(世新資傳)等及具審查制度之研討會論文。
- (3) 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或托福213分以上、多益680分以上(提論文計畫前),並於畢業前將論文改寫後投稿(需與指導教授共同具名)
- 發表實作計畫及成果並經過本所認可。(91學年度入學者不在此限)
- 通過論文計畫口試。(申請論文計畫口試前必須完成 2. 及 3.)
- 通過學位論文口試。
- 各學期操行成績均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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